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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听证会,让他接受了不予立案监督的

决定

时间:2020-09-15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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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大庆9月14日电(通讯员 何其伟 柳金虎)“因为不立案的事儿,我这些年不知跑了多少趟。今天检察院专门召开听证会,让我听到了各方看法,还给我家指了条司法救助的路,我想通了……”日前,在黑龙江省肇州县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上,代理人孟某表示接受检察机关不予立案监督的决定。 

  2016年11月中旬,孟某的儿子孟大(化名)被新福乡村民王某打伤,造成右股骨胫骨骨折,失去了劳动能力,正常生活受到了影响。报案后,公安机关对案情进行了全面了解核查。2016年12月27日,经大庆市公安局刑事技术科学室鉴定,孟大所受损伤属轻伤二级。结合成伤原因鉴定,骨折的原因是由下而上作用形成,排除用脚踹其右侧大腿股骨位置的力量所致。经核实,没有证据证明所受伤为王某主观故意形成。综上,公安局作出了不立案决定。 

  孟某对此处理结果表示不满。加之孟大受伤后一直未得到王某的相应赔偿,心气难平之下,孟某一直到有关部门上访反映,但都没有得到有效处理。2019年9月27日,孟某以孟大代理人身份,来到该院申请立案监督。在多次协调未果下,检察机关决定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形式化解这一矛盾。 

  “申请人孟大因对王某打伤一案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经过检察机关调查核实,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孟大所受损伤是王某造成轻伤的结果,公安局不立案决定并无不妥……”8月25日,该院召开了申请立案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承办检察官就代理人孟某的请求和理由,阐释说明了案件审查事实认定和不立案监督的理由。同时,对代理人孟某存在的疑问进行了面对面释法说理、答疑解惑。 

  为确保听证会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充分接受各方监督和听取不同方面的意见建议,检察机关还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执业律师等听证员参加会议。 

  听证会依法秉承公开、公正、中立原则,依次按照事实调查、双方辩论、最后陈述等法定环节有序推进。受邀的6名听证员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细致调查,经过集体评议,一致认同检察机关作出的不予启动立案监督的决定。 

  为体现检察机关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针对申代理人孟某家庭困难的实际,建议给予申请人2万元的司法救助,以帮助孟大进行治疗,缓解生活压力。 

  “通过你们的耐心解释,让我进一步了解了以前不知道的法律问题。”在听证会上,代理人孟某说,这次听证会,检察机关耐心听取了他的诉求,澄清了内心的困惑,愿意就此息诉罢访。 

  “这次听证会,‘零距离’化解了当事人心结,有效消除了的疑虑,是一次看得见的公平正义。”谈及这次公开听证会的社会效果,县人大代表马维阳道出了内心的感受。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作用,让司法公平正义更加可视化,切实增加了监督透明度。”人民监督员代表邹璐遥希望,肇州县检察院今后继续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群众的救助力度,在办案中传递检察温度。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为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积极创新联络载体,通过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公开听证等多种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案件办理的公开性、公正性。本次立案监督听证会的召开,以公开透明的听证方式,有效回应了群众对阳光司法的关切,有力地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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