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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诉前检察建议 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时间:2018-10-23

来源: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

录入:李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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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诉前检察建议 
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哈院控申科办理哈铁行政公益诉讼第一案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建立以来,哈院控申科立足维护社会公益职责,积极梳理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在分院万野检察长亲自领办、哈院孙成毅检察长参办下,通过两个多月的查办工作,2018年6月21日,哈院向哈尔滨市林业局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成为哈铁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第一案。
  哈院控申科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12年7月,哈成公路改造期间,哈尔滨市香坊区公路管理站经黑龙江省交通局批准,对哈成公路护路林实施采伐,并由肇东市民主乡团结村村民庄某承揽此项工作。庄某在实施采伐过程中,将位于公滨路至成高子三家子铁道口公路左侧铁路防护林滥伐。根据案件线索情况,在分分院万野检察长的带领下,哈院控申科对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农林管理所安全技术科副科长史某制作了询问笔录;并对滥伐林木现场进行了实地勘查,制作了勘验检查笔录。截至目前,被滥伐的铁路防护林仍未补种,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在查清案件事实后,通过查询国家相关行政法规和地方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确定哈尔滨市林业局为应当履行职责的行政主体,并依法向其提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补种树木的监管职责,恢复被破坏的森林资源。哈尔滨市林业局收到检察建议后,于2018年8月10日给予书面回复,提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检察建议内容,对滨绥线23—24(23公里750米)公里处被滥伐的树木依法履行代为补种的职责,补种被滥伐株树五倍共计树木70棵。并提出,由于现在不是造林季节,植树无法保证成活,补种工作将于2019年5月1日前完成。
  下一步,哈院控申科将结合推动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深化巩固年活动,继续深入铁路企业一线,走访排查案件线索,把解决重大典型安全隐患作为主攻目标,通过积极履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铁路线下安全,服务铁路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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