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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铁检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积极开展案件监督评议活动

时间:2017-11-06

来源: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

录入:李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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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2017年10月16日,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对一起涉嫌受贿拟不起诉案依法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程序。

 
      此案经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层报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工作处后,人民监督工作处将案件监督评议涉及的监督员人数、时间、地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函告省司法厅,省司法厅基层处随机抽选5名省级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评议工作。
  在评议会上,员额检察官案件承办人向人民监督员汇报了案件事实,就案件的主要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重点阐述了该院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人民监督员在认真听取汇报,细致查阅卷宗材料后,对案件相关事实情节、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疑问向承办检察官提问,案件承办检察官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详尽解答。


 
  
在提问环节结束后,与会检察人员随即退场回避,由五名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进行独立评议和表决,在充分阅卷、讨论后,五名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意见,并填写了《人民监督员表决意见书》。
      监督评议结束后,利用这次机会,省院人民监督工作处负责人邹丽平组织三级检察院与人民监督员进行座谈。邹丽平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全省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哈尔滨铁检院副检察长王江向与会的人民监督员们汇报了该院各项工作情况,特别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情况。通过介绍,让人民监督员更多地了解检察工作,更好地宣传检察机关取得的各项工作成果。同时积极征求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听完汇报后,人民监督员们对近年来检察机关特别是哈铁院不断强化规范司法办案活动,严格落实深化检务公开要求,通过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观摩评议庭审活动等方式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既增强了办案透明度和检察机关公信力,又切实提升了案件质量,取得的良好效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人民监督员王明岩说:“通过对这起案件的监督评议,让我们看到了检察院办案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每个环节都严格遵照法律程序办理,认定事实准确,法律适用正确。”
  人民监督员辛旭东对检察官办案中更注重人性化、更注重社会效果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赞扬。
  人民监督员于斌在评议中是问问题最多的,他说:“能够参加检察机关办案工作,自己觉得很荣幸,既是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又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所以通过问问题,可以更好地了解检察机关办案程序、办案责任,目的是促进检察机关更好地开展工作。”
  人民监督员冯雪飞、张彬对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由人民监督员来监督评议案件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通过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实施,使检察权更好地在阳光下运行,使司法更加公开、更加公正,检察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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