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委会“工匠精神”研究会公益诉讼专业
研究小组成立
时间:2017-06-29
来源: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
录入:李芳慧
审核: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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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检察委员会议事决策的专业化水平,强化检察委员会业务决策指导能力,加强哈院铁军队伍专业化建设,培养专家型人才,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15条“完善检察委员会决策咨询机制。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委员会、专业研究小组等检察委员会决策辅助机构。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到场发表咨询意见。”的规定,经检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院检察委员会“工匠精神”专题研究会。会长由检察长孙成毅担任,副会长由副检察长王江、何长春、徐洪光,检委会专职委员梁海龙担任。工匠精神专题研究会下设职务犯罪、跨行政区划、民行知识产权、重大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公益诉讼等六个专业研究小组,各小组组长均由检委会委员担任。
成立检察委员会专业研究小组。一是司法改革的需要,专业研究小组在新形势下为检委会决策提供辅助,提升检委会议案议事质量;二是铁军建设的需要,通过检委会研究小组相关研究活动,可以有效的促进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三是机制创新的需要,专业研究小组是适应新形势对检察工作新要求的创新举措。
公益诉讼专业研究小组由副检察长何长春带领7名40岁以下青年干警组成。
组长:何长春、副组长:孟维洋、专业秘书:王景然、
组员:封亚明、赵晓辰、李芳慧、吴何欣、刘旭。
2017年5月22日,哈院检委会公益诉讼专业研究小组开展了座谈研讨会,小组成员纷纷发言,畅谈了自己对公益诉讼制度的认识和参加小组活动的感想,并集体学习了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何长春同志要求:公益诉讼在我国是新生事物。年初,院党组从深化司法改革的大环境以及打造铁军的目的出发,提出成立六个学习研究小组,我们公益诉讼小组是其中之一。可以说院党组的这个决定是有着长远考虑的,也是为我们今后的工作做准备。第一,从今天的小组活动来看,刚才大家的发言都很踊跃,这说明一是大家准备很充分,都查阅了相关资料,加强了自身对于公益诉讼的认识,这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二是大家的发言都很有深意,不但谈了认识体会,还讲了案例、数字,这也充分证明了我们学习和小组活动开展的必要性。三是大家对我们的研究小组都有良好的愿景。研究小组是我们增长知识、增进交流的平台。在年初谋划工作时,孙检提出要在干警学习上有深意。我们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成立了研究小组,目的是为了增进每一个干警的综合素质。我们在考虑小组成员时,是以年轻干警为主,以综合部门为主,因为其一对在座的年轻同志来说,多学习百利而无一害;其二,作为检察院的一员,我们只是分工不同,但我们的职责是相同的,因此对于业务知识也要有一定的了解。大家都年轻,以后可能会到业务岗位工作,那么也需要积累业务知识。我们学习不是抱着特殊的目的,而是要丰富自己的阅历。第二,我们学习内容的主题是围绕公益诉讼,现阶段看,公益诉讼的模式少、案例也不多,学习素材不是很丰富。副组长要和专业秘书沟通好,我们小组活动的学习研究内容要新颖、丰富、充实;学习过程要循序渐进;学习形式要坚持经常,有的活动往往开局轰轰烈烈,之后便悄无声息,我们要引以为戒。因此非常有必要制定学习计划,人手一份。我们的学习计划可以根据我们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灵活掌握,但是“可窜不可占”,要切实保障学习研究小组的活动开展。第三,我们每个小组成员的态度要明确。学习研究小组是我们增长才干的平台,认识到这一点,学习才能有主动性、积极性。而也只有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我们的小组活动才能蓬勃开展。最后,希望大家都能真正学到知识,提高本领。
会议由副组长孟维洋主持,全体小组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