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铁院侦查监督工作取得开门红
时间:2021-02-03
来源: 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
作者:赵子怡
编辑:赵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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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赵晶
开年伊始,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以“开局就决战,起步就冲刺”的精神,落实分院第一检察部“上紧发条,盯紧目标”的要求,紧盯侦查监督目标任务,全面发挥提前介入、立案监督、纠正违法等各项刑事诉讼监督职能,提前介入案件5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2份,侦查监督工作取得开门红。
提前介入全覆盖 刑事监督有保障
哈铁院刑事检察部门认真贯彻分院“提前介入百分之百”的工作要求,通过切实发挥诉前主导职能,有效延伸刑事监督触角,确保案件质量。一是实行提前介入案件轮案制;二是确定“谁介入、谁负责”原则一办到底,实现“介、捕、诉三合一”;三是细化提前介入工作措施,实现提前介入全覆盖,确保刑事监督工作的途径、范围和质效。
元月4日,检察官在介入一起盗窃案中,公安机关对其是否构成盗窃犯罪的定性有异议。通过阅卷审查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查看监控视频,检察官详细说明嫌疑人构成盗窃的理由,有效消除公安机关定性疑虑。元月12日至15日,检察官受邀介入三起伪造、买卖身份证件案,三起案件公安机关均拟以伪造身份证件罪移送审查起诉。检察官在阅卷后,从法律规定与适用、证据体系等方面,详细向公安机关说明该案不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的理由与依据,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调整侦查方向,补充完善证据,介入意见均被公安机关采纳。通过高质量全覆盖的提前介入,不仅实现了刑事监督保障案件质量,而且有效地降低“案-件比”至“1:1”。
哈铁院刑事检察部门发挥派驻检察室监督机制作用,坚持派员派驻不放松,坚持全角度监督不放松,坚持盯紧监督线索不放松,强化了派驻监督实质化运行。
元月12日,派驻检察官在派驻检察室审查上周案件信息过程中,发现一旅客财物被盗,经查阅公安机关办案系统内的证据情况,派驻检察官对被盗财物价格存在异议,立即向公安机关办案人了解案件情况,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并建议公安机关对被盗财物进行价格鉴定。后经鉴定,公安机关将此案立为刑事案件。
哈铁院刑事检察部门注重适用侦监平台及时开展侦查活动监督,要求办案人在审查案件过程中,要对照《侦查监督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中所涉四百余项监督项点逐一排查,如实录入问题,增强监督实效性。
元月14日,检察官在审查一起涉嫌妨害公务案中,发现证据瑕疵,依法向公安机关制发了《纠正违法通知书》。元月25日,检察官在审查一起涉嫌诈骗案中,发现公安机关文书制作不及时,制发了《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侦查机关在接到上述监督文书后,全部迅速整改并回函。通过注重适用侦监平台,收到同步推动侦查质量、检察监督质效双提升的良好效果。
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贯彻“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理念,全面发挥各项刑事监督职能,强化各项刑事监督制度机制实质化运行,努力将刑事监督工作做优做强。
文字、制作、图片:赵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