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理念 建立机制 在办案中服务非公经济
时间:2019-12-04
来源:绥北检察院
录入:李芳慧
审核: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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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非公经济发展”专项活动以来,绥北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加快刑事检察办案节奏,依法快捕快诉快结,较好地服务了辖区非公经济发展。
注重转变理念主动服务。从被动转为主动,绥北检察院一改以往被动接受企业求助的情况,变为主动走访调研,与企业“拉手”共进,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检察长及部门负责人带领干警深入到非公有制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先后走访龙王豆奶、农垦人酒业等多家非公有制企业,通过采取走访厂区、企业家座谈等方式掌握企业对法律帮助的进一步需求。
建立联动机制上门服务。针对企业有法律问题却没有及时的法律服务问题,绥北检察院建立与辖区非公有制企业的联动沟通机制,设立检企联动沟通专线,保证第一时间接到企业的咨询并于第一时间进行回复,做到“呼必应”、“应必果”、“果必行”、“行必效”,赢得了广大非公有制企业的一致好评。
在办案中保护企业利益。绥北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涉及非公有制企业案件时,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被害单位挽回巨额经济损失。2019年4月30日,该院受理一起赵某骗取贷款案,本案被害单位经查为独立法人,属于非公有制企业,该案办理初期,犯罪嫌疑人拒不交待骗取贷款的去向,经承办人充分释法说理,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并与被害单位进行检企联动,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最终其交待了贷款去向,及时挽回了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二十余万元。
同时该院积极主动服务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打好以办案为中心,以各项综合工作为辐射点的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组合拳”,为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同时该院积极主动服务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打好以办案为中心,以各项综合工作为辐射点的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组合拳”,为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